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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資訊】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111年實習生實習申請

【實習資訊】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111年實習生實習申請

如有需求申請同學請於5月1日前將申請資料以電子檔案傳送至職涯發展暨校友服務二組黃老師信箱(nr556@g2.usc.edu.tw)

主旨請以「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111年實習申請」。逾時不予處理。

學生申請書檔案請以「學校、科系、年級、姓名」為檔名PDF存檔,如「OO大學OO系三年級林OO」。

審核結果預計於5月中旬公告於本館最新消息區;獲錄取之同學,需參加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暑假實習生說明會,說明會時間及地點將另函通知及公告。

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實習生實施計畫規定,實習生於實習期滿考評合格後,本館將開具實習證明,每份證明依本館規費收據標準規定,收取新臺幣30元,請申請同學於實習表內之「實習證明繳費方式」欄勾選繳費方式

實施計畫

需求表及選填志願表

申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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