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習】臺南市政府文化局-108年博物館與 地方文化館暑期實習
臺南市政府文化局
108年博物館與 地方文化館暑期實習(延期收件通知)
♦收件日期:請於4/18前(含當天)繳交申請書至職發組,逾期不候。
♦申請對象: 博物館學、 藝術管理、 藝術教育、休閒觀光 或其他相關系所 或有興趣 之在校生(大學生 及研究生)均可提出申請。
(需具有學籍者才可實習)
♦實習期間 :為 108 年 7~ 8月,
♦最低規定時數:須完成 至少 160 小時 之實習工作 。
實習單位細節可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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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名冊編號 |
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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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噍吧哖事件紀念園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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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
樹谷生活科學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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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
鄭成功文物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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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
臺南市南瀛科學教育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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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
南瀛眷村文化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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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
柏楊文物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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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
香雨書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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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
安平鄉土文化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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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
楊逵文學紀念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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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臺南.家具產業博物館 |
請根據您的 志願 意向,於申請書中 意向,於申請書中 意向,於申請書中 選填 「三個實習單位 」,作為後續面談的順序 , 依最後錄取者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