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習】知本自然教育中心104年度暑期大專院校學生實習計畫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台東林區管理處
知本自然教育中心104年度暑期大專院校學生實習計畫
一、 計畫宗旨
於104年暑假至知本自然教育中心實習並參與實務運作,以培育未來環境教育專業從業人員為目標,特訂定本計畫。
二、 召募對象及人數
召募國內、外大專院校各系、所學校之在學學生4名(新生請附錄取通知),以環境教育、環境科學、
森林、動物、植物、生物、自然資源、地質、景觀、休閒遊憩、教育、保育等相關科系、所學生,
或具社團服務經驗者優先錄取。
三、 申請時間:公告日起日至5月25日止。
四、 申請辦法:
(一)學校申請:由學校以公函檢具申請表、實習計畫及實習生自傳,以掛號郵件寄至本處(地址:台東市廣東路297號)。
(二)個人申請:由學生自行檢具申請表、實習計畫及自傳,並檢附就讀學校指導業師推薦函,以掛號郵件寄至本處育樂課(地址:台東市廣東路297號)。
五、 徵選:實習申請之受理期間截止後,本處就申請案進行書面審查。經審查錄取者,於6月10日前通知。倘不符本中心需求者,則不予錄取。
六、 實習內容:
(一) 環境教育課程發展及教學。
(二) 暑期營隊活動籌劃及執行。
(三) 教學空間及教材規劃與設計。
(四) 中心行政運作實務與檔案歸檔。
(五) 資料搜集、整理與建置。
(六) 見習國家森林志工業務。
(七) 其他臨時增加環境教育相關業務。
七、 實習時間
(一)出勤
1.104年7月1日至104年8月31日,排定30天出勤,原則週一至週五出勤(遇假日辦理營隊、活動及研習,應配合出勤),
每天上午8時至17時,以刷卡或現場簽到方式確認。每日應撰寫實習日誌,並由實習指導員簽名確認。
2.實際實習週數、每週實習天數或實習期間累積總時數如須調整時,本處於取得實習學生同意後為之,並通知實習生就讀學校。
(二)請假
1.病假:當日應向實習單位主管報備,並於3日內補辦請假手續。
2.事假:須於3日前提出申請,偶發事件須先向實習單位主管報備,事後應補辦請假手續。
3.公假:應檢附公假證明文件或學校公文,於事前辦理請假手續。
4.病假、事假合計超過5次,或排班無故不到者,本處有權終止實習並通知就讀學校。
八、 保險及津貼
本處為實習學生辦理旅行綜合保險(附加旅行平安險200萬、傷害醫療費用20萬);無津貼。
九、 住宿、交通及膳食
本中心位址於台東縣卑南鄉溫泉村龍泉路290號,提供住宿設施(台東市區),實習生請自備交通工具及膳食。
十、 結業
(一)實習結束後5天,應繳交實習心得報告(字數不得少於2,000字)及「實習總體建議表」,供本中心參考。
(二)實習結束後1個月內,本中心提供實習生「實習表現評估表」,供實習學生、指導業師及學校參考。
(三)實習學生依期限完成實習,由本處核發實習證明書。
(四)實習學生於實習期間如有不適任,或有損壞本處名譽之行為,本處有權終止實習,並通知就讀學校。
十一、 實習注意事項:
本處將派任現場人員擔任實習指導員,指導實習學生。實習學生於實習期間,應遵守事項如下:
(一) 每月實習日期應於前1月事先排定並向實習指導員報備;
(二) 每日出勤時間以8時至17時為原則,若遇自然教育中心暑期營隊期間,可依實際狀況調整值勤時間。
(三) 每日撰寫實習日誌,並由實習指導員簽名確認。
(四) 若對於志願服務有興趣,由林管處輔導取得相關機關所辦理「志工基礎教育訓練課程」結業證明或通過線上學習之相關證明(例如:臺北e大https://elearning.taipei.gov.tw/co_courseDetail
.php?detail_course_id=10020509),俾利日後申請志願服務紀錄冊。
(五) 未盡事宜請洽本案承辦人王琦瑩小姐,連絡電話089-324121#7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