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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知本自然教育中心104年度暑期大專院校學生實習計畫

 

一、請各系學生自由報名繳件至各系,並請各系於5月1日(五)12:00前彙整繳交至職涯二組,逾時不候,由本組統一函送實習機構。
 
二、學生實習期間的學分、保險、訪視、報告...等由各系依個別需求自行調整執行與配合事項。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台東林區管理處

 

知本自然教育中心104年度暑期大專院校學生實習計畫

一、 計畫宗旨

     於104年暑假至知本自然教育中心實習並參與實務運作,以培育未來環境教育專業從業人員為目標,特訂定本計畫。

二、 召募對象及人數

    召募國內、外大專院校各系、所學校之在學學生4名(新生請附錄取通知),以環境教育、環境科學、

     森林、動物、植物、生物、自然資源、地質、景觀、休閒遊憩、教育、保育等相關科系、所學生,

    或具社團服務經驗者優先錄取。

三、 申請時間:公告日起日至5月25日止。

四、 申請辦法:

(一)學校申請:由學校以公函檢具申請表、實習計畫及實習生自傳,以掛號郵件寄至本處(地址:台東市廣東路297號)。

(二)個人申請:由學生自行檢具申請表、實習計畫及自傳,並檢附就讀學校指導業師推薦函,以掛號郵件寄至本處育樂課(地址:台東市廣東路297號)。

五、 徵選:實習申請之受理期間截止後,本處就申請案進行書面審查。經審查錄取者,於6月10日前通知。倘不符本中心需求者,則不予錄取。

六、 實習內容:

(一)  環境教育課程發展及教學。

(二)  暑期營隊活動籌劃及執行。

(三)  教學空間及教材規劃與設計。

(四)  中心行政運作實務與檔案歸檔。

(五)  資料搜集、整理與建置。

(六)  見習國家森林志工業務。

(七) 其他臨時增加環境教育相關業務。

七、 實習時間

(一)出勤

1.104年7月1日至104年8月31日,排定30天出勤,原則週一至週五出勤(遇假日辦理營隊、活動及研習,應配合出勤),

   每天上午8時至17時,以刷卡或現場簽到方式確認。每日應撰寫實習日誌,並由實習指導員簽名確認。

2.實際實習週數、每週實習天數或實習期間累積總時數如須調整時,本處於取得實習學生同意後為之,並通知實習生就讀學校。

    (二)請假

1.病假:當日應向實習單位主管報備,並於3日內補辦請假手續。

2.事假:須於3日前提出申請,偶發事件須先向實習單位主管報備,事後應補辦請假手續。

3.公假:應檢附公假證明文件或學校公文,於事前辦理請假手續。

4.病假、事假合計超過5次,或排班無故不到者,本處有權終止實習並通知就讀學校。

八、 保險及津貼

本處為實習學生辦理旅行綜合保險(附加旅行平安險200萬、傷害醫療費用20萬);無津貼。

九、 住宿、交通及膳食

本中心位址於台東縣卑南鄉溫泉村龍泉路290號,提供住宿設施(台東市區),實習生請自備交通工具及膳食。

十、 結業

(一)實習結束後5天,應繳交實習心得報告(字數不得少於2,000字)及「實習總體建議表」,供本中心參考。

(二)實習結束後1個月內,本中心提供實習生「實習表現評估表」,供實習學生、指導業師及學校參考。

(三)實習學生依期限完成實習,由本處核發實習證明書。

(四)實習學生於實習期間如有不適任,或有損壞本處名譽之行為,本處有權終止實習,並通知就讀學校。

十一、   實習注意事項:

本處將派任現場人員擔任實習指導員,指導實習學生。實習學生於實習期間,應遵守事項如下:

(一) 每月實習日期應於前1月事先排定並向實習指導員報備;

(二) 每日出勤時間以8時至17時為原則,若遇自然教育中心暑期營隊期間,可依實際狀況調整值勤時間。

(三) 每日撰寫實習日誌,並由實習指導員簽名確認。

(四) 若對於志願服務有興趣,由林管處輔導取得相關機關所辦理「志工基礎教育訓練課程」結業證明或通過線上學習之相關證明(例如:臺北e大https://elearning.taipei.gov.tw/co_courseDetail

.php?detail_course_id=10020509),俾利日後申請志願服務紀錄冊。

(五) 未盡事宜請洽本案承辦人王琦瑩小姐,連絡電話089-32412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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