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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高雄市政府106年度暑期提供大學院校學生市政實習

高雄市政府

106年度暑期學生市政實習

 

 

一、目的為有效整合產官學資源,建立公部門與學術研究機構之合作關係,提供本市大學院校學生參與市政運作之學習與觀摩機會,增進雙方實務與學術經驗交流,特訂定本計畫。

 

二、對象:本市大學院校學生。

 

三、學習內容:市政運作實務。

 

四、學習日期及時數:本市大學院校暑假期間,學習時數至少達80小時

 

五、費用

1. 相關學生保險由學校自行投保。

2. 市政學習期間不支給薪資、津貼、工讀金、膳宿、交通等費用。

 

六、研習單位遴選方式:由高雄市政府公務人力發展中心彙整市政主軸與局處發展重點及需求,函送本市大學院校參考,該校學生可據以選定學習局處後,學校將名單送人發中心進行後續作業

 

 

 

詳細實習單位內容、申請表請參考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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