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實踐大學高雄校經濟不利學生職涯培育輔導助學金申請實施辦法
為協助實踐大學(以下簡稱本校) 經濟不利學生職涯輔導,配合教育部「高等教育深耕計畫」,依據「實踐大學弱勢學生助學實施辦法」,特定「經濟不利學生職涯培育輔導助學金」實施要點
♦本要點所稱之「經濟不利學生」係指具有本校學籍,並符合以下資格之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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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資格 |
需繳交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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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低收入戶學生 |
請繳交公所核發之低收戶證照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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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中低收入戶學生 |
請繳交公所核發之中低收戶證照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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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身心障礙學生或身心障礙人士子女 |
請繳交證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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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孫子女 |
請繳交公所核發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孫子女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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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原住民族學生 |
請繳交戶籍資料證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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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符合申請教育部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條件之學生 |
由本組合對查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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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失親、受家暴、惡意遺棄,或 家庭突遭變故經學校審核通過之學生 |
請繳交「家庭突遭變故概況自述表」(110年度新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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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
懷孕學生、扶養未滿 3 歲子女之學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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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式及受理時間:
第一階段:自111年02月21日(一)日起至111年05月30日(一)截止, 名額有限(?名),逾期不候 。
第二階段:自日111年05月30日(一)起至111年11月日28(一)截止,名額有限(?名),逾期不候 。
申請資料請繳至職涯發展暨校友服務二組黃南榕老師處(生輔二組辦公室內),連絡電話:07-6678888#3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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