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高雄市小港區公所—青少年服務員

高雄市小港區公所—青少年服務員

說    明:       

       一、依據高雄市政府社會局青少年服務員扶助及管理要點辦理。

       二、檢附高雄市小港區公所誠徵青少年服務員公告及申請表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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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象 
設籍高雄市之年滿 16 歲以上,21 歲以下,並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 
1.高雄市列冊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且就讀進修部學生。  
2.能配合行政機關星期一至五 8:00-17:30 上班時間。  
應備文件 
1.2吋照片 1 張。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在學證明。  
扶助津貼  
依勞動部公告之每小時基本工資計算(183 元),每日工作時數以六小時
為原則,超出工時部分以補休為限,但每人每月工作總日數不得逾二十
三日。享有勞工保險及全民健康保險。  
服務單位  
高雄市小港區公所(電話: 8122260 分機 218.217、8152143) 
工作內容  
1.協助辦理各項行政業務。  
2.協助資料處理。  
3.環境清潔維護。 
4.協助活動辦理。 
5.其他臨時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