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要點所稱之「經濟不利學生」係指具有本校學籍(本國籍),並符合以下資格之學生:
身分別 | 身份佐證資料 |
(一) 低收入戶學生 | 請繳交公所核發之低收戶證照文件 |
(二) 中低收入戶學生 | 請繳交公所核發之中低收戶證照文件 |
(三) 身心障礙學生或身心障礙人士子女 | 請繳交 1.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或身心障礙手冊之學生 2.或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領有身心障礙證明 |
(四) 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孫子女 | 公所核發有效期限內特殊境遇家庭身份證明 |
(五) 原住民學生 | 請繳交戶籍資料證明文件 |
(六) 符合申請教育部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條件之學生 | 不需個別繳交(由生輔組提供名單確認) |
(七) 失親、受家暴、惡意遺棄,或家庭突遭變故經學校審核通過之學生 | 請附上【家庭突遭變故概況自述表】(系所證明蓋章) |
(八) 懷孕學生、扶養未滿3歲子女之學生 | 請繳交孕婦健康手冊影本、3個月內戶籍謄本影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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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學金項目(點入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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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1. 職發組助學金只收取當年度申請資料,無法回溯本年度之前的考取或獲獎資料.
因每年度有預定經費給該年度的申請者, 如再回溯舊年度的申請, 對本年度的申請者就不太公平, 請大家把握每年度的申請機會。
2. 活動共用性: 因活動性質差異,講座/活動類別共用如下:
A組: 專業證照❌校外競賽 講座活動共用;B組: 職涯培育❌校外實習 講座活動共用,
🔺收件老師: 專業證照❌校外競賽❌職涯培育-魏君翰老師:uscjunhan@g2.usc.edu.tw, 辦公室: C棟生輔組 辦公室或來電 07-667-8888 分機3225
🔺收件老師:校外實習(2024年下半年無此方案) -陳玉芬老師: komechen118@g2.usc.edu.tw , 辦公室: K棟三樓諮商中心或來電 07-667-8888 分機3294
備註: A組與B組的活動不能混用,例如,想申請A組證照助學金,但卻只參與B組活動,本組會判定場次不合無法收件,特請留意活動類別適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