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學金】114年度第二學期 (2026上半年) 經濟不利學生【校外實習】 助學金申請

114 年度第二學期 (2026上半年) 經濟不利學生【校外實習】 助學金申請

♦職發組助學金LINE 群(請用手機開掃QR, 或用手機開本網頁再點入QR即可進入)112-2 職發組 助學金LINE

助學金申請登記: https://forms.gle/gGUnu22pVK6dZsGj9

♦職發組活動報名:  https://forms.gle/o5KBuFWyBWgpJR8c6

(【職涯培育】X【校外實習】活動場次共通)

▶▶♦114-2 本學期申請期間: 2026.2.1-5.5即日期開始收件 --名額5位 招募中 : 尚有2個名額 (3/25更新)

♦115-1 申請期間: 2026.9.1-11.1 即日期開始收件 --名額5位

             (陳玉芬老師: komechen118@g2.usc.edu.tw, 分機3294)

本要點所稱之「經濟不利學生」係指具有本校學籍(本國籍),本學期正在校外實習 並符合以下資格之學生:

本要點所稱之「經濟不利學生」係指具有本校學籍(本國籍),並符合以下資格之學生:

身分別 身份佐證資料
(一) 低收入戶學生 請繳交公所核發之低收戶證照文件
(二) 中低收入戶學生 請繳交公所核發之中低收戶證照文件
(三) 身心障礙學生或身心障礙人士子女 請繳交
1.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或身心障礙手冊之學生
2.或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領有身心障礙證明
(四) 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孫子女 公所核發有效期限內特殊境遇家庭身份證明
(五) 原住民學生 請繳交戶籍資料證明文件
(六) 符合申請教育部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條件之學生 請至校務系統-學務資訊模組-弱勢助學金查詢結果-列印帶有生輔組單位章之證明並一同繳交。
(七) 失親、受家暴、惡意遺棄,或家庭突遭變故經學校審核通過之學生 請附上【家庭突遭變故概況自述表】(系所證明蓋章)
(八) 懷孕學生、扶養未滿3歲子女之學生 請繳交孕婦健康手冊影本、3個月內戶籍謄本影本
(九)(新增)其他:經由學校審定為經濟不利學生身份 就學協助機制學生自述表

校外實習助學金

♦申請方式及受理單位:
(一) 依學生事務處職涯發展暨校友服務組公告。
(二) 於職涯發展暨校友服務組網站下載「校外實習助學金申請表」,填寫完畢後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送至職涯發展暨校友服務組。
(三) 每學期參與2場(職培)+1場(跨域) 含 以上由職涯發展暨校友服務組舉辦之職涯輔導系列課程((【職涯培育】X【校外實習】活動場次共通))並完成審核者。
(四) 每年度每名學生以申請並核撥一次獎助學金 10,000 元為原則,惟實際發給金額得依當年度經費及相關規定另行調整。

備註: 系上如有使用「校外實習雇主滿意度調查問卷」或校外實習心得單」,申請者可直接使用系上格式;如果沒有,可改用職發組格式表單(如附件)。

本要點 之發放名額及金額得視經費狀況予以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