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學金】114 年度第二學期 (2026) 經濟不利學生【職涯培育】 助學金申請

114年度第二學期 (2026上半年) 經濟不利學生【職涯培育】 助學金申請

職涯培育

112-2 職發組 助學金LINE

♦職發組助學金LINE 群(請用手機開掃QR, 或用手機開本網頁再點入QR即可進入)

助學金申請登記表:  https://forms.gle/gGUnu22pVK6dZsGj9

♦職發組活動報名:  https://forms.gle/o5KBuFWyBWgpJR8c6

(【職涯培育】X【校外實習】活動場次共通)

為協助實踐大學(以下簡稱本校) 經濟不利學生職涯輔導,配合教育部「高等教育深耕計畫」,依據「實踐大學弱勢學生助學實施辦法」,特定「經濟不利學生職涯培育輔導助學金」實施要點 

本要點所稱之「經濟不利學生」係指具有本校學籍,並符合以下資格之學生:

身分別 身份佐證資料
(一) 低收入戶學生 請繳交公所核發之低收戶證照文件
(二) 中低收入戶學生 請繳交公所核發之中低收戶證照文件
(三) 身心障礙學生或身心障礙人士子女 請繳交
1.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或身心障礙手冊之學生
2.或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領有身心障礙證明
(四) 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孫子女 公所核發有效期限內特殊境遇家庭身份證明
(五) 原住民學生 請繳交戶籍資料證明文件
(六) 符合申請教育部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條件之學生 請至校務系統-學務資訊模組-弱勢助學金查詢結果-列印帶有生輔組單位章之證明並一同繳交。
(七) 失親、受家暴、惡意遺棄,或家庭突遭變故經學校審核通過之學生 請附上【家庭突遭變故概況自述表】(系所證明蓋章)
(八) 懷孕學生、扶養未滿3歲子女之學生 請繳交孕婦健康手冊影本、3個月內戶籍謄本影本
(九)(新增)其他:經由學校審定為經濟不利學生身份 就學協助機制學生自述表

申請方式及受理時間:

114-2 本學期申請期間: 即日起至115年6月5日(五)

  • 依學生事務處職涯發展暨校友服務組公告。
  • 於職涯發展暨校友服務組網站下載「職涯培育輔導助學金申請表」,填寫完畢後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送至職涯發展暨校友服務組。
  • 每學期參與2場(職培)+1場(跨域)(含)以上由職涯發展暨校友服務組舉辦之職涯輔導系列課程,其中職培場次至少參加一場履歷自傳講座,並完成審核者。
  • 繳交相關文件後,由承辦單位依據相關文件擇優後,補助申請對象。
  • 每年每名學生以申請並核撥1次獎助學金10,000 為原則。
  • 本要點之發放名額及金額得視經費狀況予以調整,職涯發展暨校友服務組保留助學金申請辦法最後的修正權利

 申請資料請繳至職涯發展暨校友服務二組 宋承羲老師(辦公室: K棟3樓職發組辦公室或來電 07-667-8888 分機3280)

Email: scc@g2.usc.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