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職涯培育】X【校外實習】活動場次共通)
為協助實踐大學(以下簡稱本校) 經濟不利學生職涯輔導,配合教育部「高等教育深耕計畫」,依據「實踐大學弱勢學生助學實施辦法」,特定「經濟不利學生職涯培育輔導助學金」實施要點
♦本要點所稱之「經濟不利學生」係指具有本校學籍,並符合以下資格之學生:
| 身分別 | 身份佐證資料 |
| (一) 低收入戶學生 | 請繳交公所核發之低收戶證照文件 |
| (二) 中低收入戶學生 | 請繳交公所核發之中低收戶證照文件 |
| (三) 身心障礙學生或身心障礙人士子女 | 請繳交 1.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或身心障礙手冊之學生 2.或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領有身心障礙證明 |
| (四) 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孫子女 | 公所核發有效期限內特殊境遇家庭身份證明 |
| (五) 原住民學生 | 請繳交戶籍資料證明文件 |
| (六) 符合申請教育部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條件之學生 | 請至校務系統-學務資訊模組-弱勢助學金查詢結果-列印帶有生輔組單位章之證明並一同繳交。 |
| (七) 失親、受家暴、惡意遺棄,或家庭突遭變故經學校審核通過之學生 | 請附上【家庭突遭變故概況自述表】(系所證明蓋章) |
| (八) 懷孕學生、扶養未滿3歲子女之學生 | 請繳交孕婦健康手冊影本、3個月內戶籍謄本影本 |
| (九)(新增)其他:經由學校審定為經濟不利學生身份 | 就學協助機制學生自述表 |
♦申請方式及受理時間:
申請資料請繳至職涯發展暨校友服務二組 宋承羲老師(辦公室: K棟3樓職發組辦公室或來電 07-667-8888 分機3280),
Email: scc@g2.usc.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