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濟部
107年補助國內公私立大學校院選送學生赴新興市場企業實習計畫
說 明:
一、 本年度計畫受理補助之實習國家為越南、泰國、緬甸、菲律賓、馬來西亞、印尼、印度等七國。
二、 辦理方式:
(一)申請期限:自即日起至107年3月30日止,逾期或逾時概不受理。
1.紙本申請者:於上述期間內以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
親自送件者,需於收件單位上班時間上午8時30分至下午5時30分送達
(如非屬郵局投遞之其他方式如快遞宅急便等視同親送)。
2.線上申請者,於上述期間內至本計畫官網
(網址:http://www.tradepioneer.org.tw/)填寫資料後
最遲於107年4月9日前繳交紙本資料一份寄送專案辦公室。
3.收件單位及地址:經濟部補助學生赴新興市場企業實習專案辦公室(地址:104台北市松江路350號4樓)。
(二)本計畫作業原則及相關申請文件與表單請逕至本計畫資訊網站(http://www.tradepioneer.org.tw/)下載。
若有相關問題,請洽本計畫專案辦公室專:02-2581-6286轉分機435、432葉書維專員、游鈺羚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