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O 107學年度畢業生們,
為配合教育部與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辦理畢業生投保比對機制,並進行大專生畢業後就業服務事宜,是對畢業生的福利措利(請見下方說明),
說明: 由教育部/學校執行畢業生畢業一年後動態確認 --> 再將調查結果轉授勞動部-->
題1. 是否接受勞動部就服單位針對畢業後一年但尚未就業的校友提供就業輔導與協助(例如,介紹廠商、職缺媒合,或提供職訓課程
,不需任何費用哦),
(當然,現在簽下願意,之後不想接受服務,也是可以婉謝的)
題2. 是否願意勞動部將資料回饋至學校。
透過勞動部就服機構完成媒合者,即具有可申請《跨域津貼》的身份,細節請詳網頁:
青年跨域就業補助:https://www.wda.gov.tw/cp.aspx?n=A25A31DE8D66F1C6&s=7169BDFE5385FB1E
津貼給付標準及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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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貼類別 |
補助標準及金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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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職交通補助金 |
每次500元,情形特殊者得於1,250元內核實發給,1年以4次為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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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地就業交通補助金 |
依就業地點與原日常居住處所距離每月核發,最長以12個月為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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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公里以上未滿50公里 |
1,000元/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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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公里以上未滿70公里 |
2,000元/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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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公里以上 |
3,000元/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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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遷補助金 |
核實發給,每次最高30,000元為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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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屋補助金 |
自受僱且租屋之日起,以租賃契約所列租金總額之60%核實發給,每月最高發給5,000元,最長以12個月為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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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資授權書下載請按此
107學年度畢業生離校手續個資授權書.doc
下載簽確後與離校手續單一併提供至職涯二組進行離校手續流程,感謝大家的配合 !
職涯發展暨校友服務二組
陳老師#3294
komechen118@g2.usc.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