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立台灣藝術教育館105年度暑期學生實習內容一覽表
一、實習名額:配合本館辦公空間及實習品質,寒暑假各以3至6人為原則。
二、實習期間:
(一)配合每年大專校院寒暑假期間,實習期間1至2個月。
(二)每週實習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08:30-12:30,中午12:30-01:30為午休時間,下午01:30-05:30,必要時得調整於假日安排活動實習。
(三)遇請假情形,請事前告知指導人員,如無法事前告知,亦請當日以電話告知,俾利實習時段之調移及管理考核。
三、請學校於105年6月13日(星期一)前,函附推薦學生履歷表及相關資料至館。
四、本館於受理申請後,經安排審核及面談通過,即通知學生依規定時間報到並開始實習。
詳細內容、履歷表請參考附件